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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机关30个、健康医院15个、健康企业22个……
我市将于8月底前创建一批健康“细胞”样板
本报讯(记者王芳通讯员薛立波)健康“细胞”建设工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抓手。近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健康“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部署要求,多措并举促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方案,我市将于今年8月底前创建并命名一批健康“细胞”样板。其中,健康机关30个,健康医院15个,健康企业22个,健康学校15个,健康乡镇15个,健康村和健康社区各15个,健康家庭150个。
健康乡镇、健康村(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县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和健康家庭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4号)相关规定;健康企业标准参照市爱卫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邢爱卫办〔2021〕18号)相关规定。
据悉,2016年确定的第一批省健康村试点继续按照相关标准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第二批健康县区建设试点从已命名的国家或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中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所辖县区行政区划总数的20%,其中应至少包含一个市辖区。健康乡镇由确定的健康县区试点优先从已命名的国家或省级卫生乡镇中遴选,健康乡镇覆盖率不低于30%,城市街道可参照健康乡镇规范开展建设工作。健康社区、健康村从遴选的健康乡镇、街道中选定,建设覆盖率不低于30%。每个县(市、区)创建健康机关不少于22个,创建健康学校不少于1所,创建健康促进医院不少于1所,创建健康家庭不少于10户。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健康促进县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卫生创建等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行动的良好局面,夯实健康邢台建设微观基础,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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